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公约

作者: 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图书馆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弘扬精神文明的阵地。馆藏图书文献属国家财产,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料。维护图书文献的完整,维护良好的读书环境,是每一个读者应尽的义务。广大读者应该做到文明读书,自觉遵守如下公共道德和秩序。

第一条   凭证入馆

        读者须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或微信读者证二维码扫码入馆。

 第二条   爱护书刊和公共设施

        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借阅。不折叠、涂画、撕页、污损书刊,不随意标注,不随意乱放书刊,不将书刊擅自带出借阅室,阅后及时放回原处,让更多读者共享资源。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粘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第三条   保持安静

       轻拿轻放,轻声细语,不在馆内喧哗。请将手机开到震动状态,接听电话请到室外。

第四条   按时还书

        遵守借阅制度,按时还书,加快流通,提高书刊利用率。

第五条   安全防火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任何地方严禁吸烟、用火。禁止将任何危险和高耗电器带入馆内使用或充电。

第六条   注重形象,讲究卫生

        注意自身的形象,进入图书馆时衣着大方得体,举止文雅。不穿背心、拖鞋或赤膊入馆。

        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文明使用卫生间。

        不带任何饮料、食品进入馆,不在馆内进食。

第七条    遵守秩序

        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维护图书馆的工作秩序。

        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入馆时使用图书馆座位选号系统选择阅览座位,按号入座。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做到与其他同学之间不抢座、不占座。

        不在学习阅览区占位睡觉、闲聊和游戏。

第八条    互相尊重,共创和谐

        使用文明用语,遇到问题及时和工作人员沟通,促进理解,彼此友善,互相尊重。共创和谐阅读的氛围,享受温馨快乐的读书生活。

第九条     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条     对违反上述文明行为规范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

        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按照《图书馆读者诚信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之前的相关条例或规定如与本公约相冲突,以本公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公约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约经图书馆馆务会议批准,自2017年4月23日起施行。

        “求知而来,载知而归”。从图书馆带走的是知识,留下的是风度、优雅、良知、道德。良好的学习环境由大家共同创造,珍贵的精神资源要大家共同爱护,这样每一位读者才有条件充分利用图书馆的优美环境和学习资源,让我们做一个文明读者,共同创造让全校师生舒适、满意、和谐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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