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读者诚信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维护图书文献的完整,维护良好的读书环境是每一个读者的义务,遵守《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是每一位读者文明诚信的表现。为此,图书馆将为每一位读者建立一个诚信档案,对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的行为进行记录,为您的诚信打分,对诚信分不足者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 个人诚信满分为40分。有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者按以下规定扣除相应的诚信分:

不文明行为

诚信分

其他处理

不服从管理员管理、劝导,不配合管理员检查,态度恶劣、无理取闹

-40

劝离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0

按校纪校规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局机关处理。

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图书馆

-20

 

离开图书馆遇监测仪报警不配合保卫人员检查

-20

 

在图书馆吸烟,使用明火

-20

造成严重后果,按第四条处理。

在图书馆使用电器取暖、烧水,乱搭乱接电源

-20

造成严重后果,按第四条处理。

破坏图书馆消防、安防、网络、电梯等设施

-20

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偷盗书刊、设施设备及他人私人物品

-20

按校纪校规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局机关处理。

不刷卡强闯通道机

-10

 

污损、撕毁书刊

-10

损毁书刊照价赔偿

在座椅、墙壁、门窗、电梯、标牌等设施上乱刻、乱画

-10

 

不刷卡取号占座,拒不让座

-10

 

非紧急情况下私自开启封闭的安全通道

-10

 

借用他人校园卡及借校园卡给他人入馆

-5

 

踩踏座椅、沙发、栏杆及其它设施

-5

 

使用个人物品或馆藏书刊占用阅览座位

-5

 

占座睡觉、闲聊、游戏

-5

 

超量取用书刊,乱丢乱放

-5

 

藏匿馆藏书刊

-5

 

带食物、饮料入馆,在馆内进食

-5

 

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5

 

穿背心、拖鞋或赤膊入馆

-5

劝离

高声喧哗、聊天,打电话、放音乐

-5

 

随意搬动座椅、沙发及其它设施

-5

 

在图书馆计算机上私自安装程序,更改系统设置及玩游戏

-5

 

违反图书借阅制度,逾期未归还图书

-1---20

借阅到期时,图书馆会通过短信温馨提示,尽快归还图书,或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

期间,不得再借书;

图书逾期每天毎册书计扣1分,每册书最高计扣5分;

如图书遗失,应尽快到图书馆办理遗失手续。按图书遗失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 对于已有不诚信记录的读者,第三次出现不文明行为时,加倍记扣诚信分。

第三条 对以上不文明行为,将按诚信积分,做如下处理:

(一) 诚信分低于30分,将通过手机短信每月给一次友情提醒,注意文明行为。

(二)诚信分低于20分,将在图书馆内和图书馆官网上公示不文明者名单,通报批评。

(三) 诚信分低于10分,将通报读者所在院系及班主任、辅导员,在院系进行通报,班级进行批评教育。限制在图书馆借阅图书。

(四)诚信分为0分后,将记入图书馆黑名单,禁止入馆。同时通知读者所在院系,记入操评考核。

第四条 读者因为以上不文明行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损毁书刊的,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违规行为严重,构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者,将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五条 诚信分被记扣后,读者可通过以下行为回复诚信分:

(一)到图书馆参加义务工作。每参加一小时义务工作,增加2分。

(二)到图书馆系统(个人空间)签到。 每日签到增加诚信分1分。

(三)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活动。每次增加3分诚信分;

(四)阅览室签到。每次增加1分,每天最高增加2分;

(五)借书或续借图书。毎册增加诚信分1分。

(六)读者诚信分为0后,需通过参加各种活动、签到积分达到25分后方能激活证卡或90天后系统自动激活证卡。

第六条 之前的相关条例或规定如与本条例相冲突,以本条例为准。

第七条 本条例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条例经图书馆馆务会议批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

20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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