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为了响应学校增收节支的精神,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功能,保障学校各类学术与学习活动、会议的正常举行,特制订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 报告厅的管理

(一) 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服务于校内各部门、院系组织承办的学术报告、文化活动及重要会议等活动。由图书馆遵循“申请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统一管理;
(二) 使用单位请至少提前三天网上申报;
(三) 会议室原则上实行先预订先使用,特殊情况由申请双方协商解决;
(四) 取消会议的单位请提前取消预订并告知图书馆;
(五) 需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的单位请提前联系调试。

二 报告厅的使用

(一) 各部门、单位在使用报告厅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场内安全、爱护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公共秩序。在厅内进行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如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
(二) 报告厅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使用者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并做好防火、防盗。
(三) 各部门在已借用报告厅的情况下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或单位进行与本校无关的各类活动。
(四) 各部门使用报告厅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五) 请勿随意张贴会标条幅,需要时请按照管理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张贴悬挂。

三 为了响应学校增收节支的精神,报告厅、会议室实行有偿使用,所收费用一律上交学校财务。各部门交费后方可正常使用。

四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使用时间

 

 

主要用途

 

用途:

 

人数:

 

 

申请单位

 

部门:

 

联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或负责人手机: 

单位盖章:

图书馆审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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